今年的代理師考試管理漏洞百出,引發了考生提出法律訴訟和行政訴訟等非議。
主管考試的特許廳受到“國家資格考試管理混亂”的指責,“不是改變選拔合格考生的方法,就是在進行考試當中,修改試題。”
鄭日律師事務所于8日表示:“曾代理三名不合格者,在上個月22日,向漢城行政法院提出了‘取消不合格處罰訴訟’,他們三人稱,是因爲在今年5月25日進行的代理師第1次考試前,特許廳突然改變了選拔合格生的方法而受到損失。”
鄭日事務所在8月初以侵犯擇業權爲由代理210名報考者,提出了法律訴訟。雖然憲法審判所以超過了申訴期限爲由,駁回了該法律訴訟,但通過“補充意見”指出了特許廳的錯誤。
憲法裁判所在補充意見中指出:“特許廳爲了考試管理等行政之便,侵犯了個人的擇業權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雖然超過了申訴期限,爲維護憲法秩序,以後必須杜絕重復發生類似的侵犯行爲。”
此次風波是特許廳曾在今年1月17日面對不到4個月的第1次考試,把選擇方法從“絕對評價”改爲“相對評價”後開始的。特許廳於2000年6月把代理師法施行令改變爲絕對評價制,而且於今年1月9日也曾發佈:“以3月31日的絕對評價制進行第一次考試。”
特許廳解釋稱:“因第二次合格生是有限,所以用絕對評價制,就會暴增第一次合格生,加上考試管理也不大可能,因此改變了方法。”
但鄭日事務所的律師薛慶洙表示:“根據2000年6月的特許廳發表的內容準備考試的考生劇增,因在第一次考試,只過合格線就可以,所以把考試準備時間調整爲把重點放在攻破第二次考試的方向上,但是因突如其來的規定上的混亂,受害的考生特別多。”
另外在今年8月進行的代理師第二次考試中,選修課中的“回路理論”題中,露掉了“符號”,導致出現考試時間30分鐘後才更正的情況。參加考試的考生雖然當天要求延長考試時間,但被拒絕。另外還出現因複印試題的複印室停電而推遲一個小時的情況,以及因不讓用計算器的題中,出現了需要用計算器的題而跑到文具店購買的偶發事件。特許廳相關人員表示:“考慮到事後發生訴訟等平衡問題,曾與試題選擇委員們討論了延長時間,但拒絕稱‘沒有符號也可以答’”、“先答別的試題,不就行嗎?”堅持按照原定時間繼續考試。
具滋龍 bonho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