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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從明年起實行對儲蓄金額的部份保障制

政府決定從明年起實行對儲蓄金額的部份保障制

Posted October. 11, 2000 20:33   

據悉﹐政府決定按當初制訂的計劃,從明年1月起實施當初制定的,在金融機構破產時﹐對儲戶儲蓄的一定的金額給予部份保障制度.政府還決定把原定每人保障2000萬韓元的數額大幅提高到5000萬韓元左右.此外﹐同時政府還引進了對超過5000萬韓元﹐不足1億韓元的儲蓄金額實行保障其儲蓄額的70~90%的分門別類的等級保障制﹐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金融市場的沖擊.

財政經濟部將在周五左右與民主黨進行黨政協商﹐提出以上述內容為"骨架"的改善儲蓄部份保障制方案.

與此相關﹐財政經濟部部長陳稔卻在周三會見記者時說﹐我沒有說過把對儲蓄金額的部份保障制的實行日期延長的話.並強烈表示將按當初計劃﹐于明年1月起實行.

某政府當局者傳說:將不排除在黨政協商過程中延長實行期的可能性.財經部認為﹐即使從明年1月起實行對儲蓄金額的部分保障制度﹐也要提高保障額方能使金融市場得以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