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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沒收再加公職人員財產登記……這是出於選舉目的的過當對策

追溯沒收再加公職人員財產登記……這是出於選舉目的的過當對策

Posted March. 30, 2021 07:28   

Updated March. 30, 202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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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青瓦臺召開的緊急反腐敗政策協議會上,文在寅總統指示:“要將財產登記制擴大到所有公職人員,建立最初任命後隨時接受財產變動和形成過程檢查的系統。”他還表示:“應該徹底收回不當得利。”政府和執政黨在前一天舉行的黨政協議會上決定推進追溯既得利益沒收房地產投機行為的立法。追溯立法具有違憲可能,財產登記擴大的實效性也存在不少疑問。雖然強有力的投機對策是必要的,但是稍有不慎就會被認為是面臨選舉的過剩對策。

執政黨將投機公務員規定為一如“親日反民族行為者”的隊列。他們認為,因為有追溯及沒收日本帝國主義強占時期親日派積累的財產的特別法,追溯沒收投機利益也並不違憲。在憲法上,法律在制定後才適用於犯罪。如果強行追溯沒收,可以提出憲法訴願,也很難證明很久以前的“非法利益”。

國會24日通過了《公共住宅特別法》修訂案。該法案規定,利用未公開的信息投機的公務員將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非法利益。同時還將處以不當得利3至5倍的罰款。在表決通過該法案後立即進行追溯立法的做法,難免會引發違反禁止過剩原則的爭議。如果追溯既往,從什麽時候開始適用於哪些地方的誰等標準也是爭論焦點。

政府行將擴大的財產登記的對象到9級為止,包括全體公務員和公共機關職員等所有公職人員。超過150萬人的直系尊卑屬。如果以4人家庭為標準計算,則達到600萬人。其中也包括與投機信息無關的公立學校教師和國立、公立醫院醫療人員。他們每次買賣一棟房子時,都要事先向當局申報。文在寅表示:“將作為常設監督機構設立房地產交易分析院。”如果要定期檢查所有公職人員的財產,並運營房地產監督機構,必將浪費行政權力。

韓國土地住宅公社發生投機事件以後,政府和執政黨不斷提高發言力度,提到“民族叛徒”“家破人亡”等。沒有人反對阻止非法投機。此次必須徹底根除非法企劃房地產和匿名投機行為。但如果是追溯沒收財產,使其身敗名裂的法案,就應該經過充分的討論後再實行。政府應治理投機,但應堅持實行有效的對策,而不是進行給人看的“嚇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