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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洛渊的利益共享制,最终将成为“扭企业的胳膊”

李洛渊的利益共享制,最终将成为“扭企业的胳膊”

Posted January. 13, 2021 07:30   

Updated January. 13, 202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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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民主党代表(党首)李洛渊前天提议的“新冠利益共享制”在政界和经济界引起了风波。李洛渊代表说:“应该讨论因新冠疫情获益良多的阶层和行业将一部分利益贡献给社会,帮助受害严重的一方的方式。”共同民主党内部甚至提出了接受“自愿”捐款来支援个体经营者等、并给予捐赠者税收优惠的具体方案。话虽然说是“自愿”,但不知为何,据说早已有人提到了三星、SK、LG等大企业和Naver、Kakao等“非接触企业”的名字。

 随着新冠疫情的长期化,脆弱阶层和行业的损失越来越大,相反,因房价、股价暴涨而资产增加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是值得担忧的情况。没有人反对选择性地向个体经营者发放第三次灾难支援金,这意味着国民同意支援受灾更为严重的人。即便如此,把大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收回来分给困难的人们,也不是正常国家可以使用的对策。去年底决定向12000多名富裕阶层征收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一次性税金的阿根廷,是因长期实行民粹主义政策而财政困难的国家。

 企业的利益应该投入到为未来的投资中,回到劳动者、投资者身上。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批评利益共享制是无视“企业赚钱、纳税、给工人工资、支持经济”的市场经济原则的社会主义构想的原因。执政党此前主张,发行巨额国债,向完全没有损失的公务员等全体国民分发第四次支援金,现在又要求接受企业捐赠来帮助困难者,这是前后矛盾之举。去年第一次支援金时,总统曾出面鼓励,但实际捐款却只有1.9%。

 不管再怎么加“自愿”一词,韩国不会有企业愿意从纯粹的意图来接受执政党主导的捐款。如果不参与捐款或捐赠甚少时,将为扑天盖地的社会指责、由此造成的企业形象受损、“可恶罪”所困扰,担心之后可能遭受的损失而捐款,这怎么可能是自愿的呢?执政党拒绝企业恳切的诉求,凭借国会多数议席,多次强行通过经济三法、工会三法、重大危害处罚法等勒紧企业活动的法案,不能够像收取准租税一样收敛正当的企业利益。没有资格进行这样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