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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旭曾称“李在明当上市长才有利”……按照“剧本”进行的大庄洞开发

南旭曾称“李在明当上市长才有利”……按照“剧本”进行的大庄洞开发

Posted October. 18, 2021 10:01   

Updated October. 18, 20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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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洞开发事业特惠疑惑的核心人物南旭律师在2014年4月会见大庄洞原居民时表示:“如果李在明市长(再次)当选,事业进行速度将会非常快。李在明成为市长不是更好吗?”包括上述内容的录音已被公开。南旭还表示:“如果(李在明市长)再次当选,(柳东奎本部长)就会说到(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社长。”

南旭这番讲话的时间是城南市还没有确定大庄洞开发方式的时候。但南旭和柳东奎却说得好像民官联合开发已经确定一样。2012年4月,担任城南市设施管理公团企划本部长的柳东奎向媒体表示,将以民官联合的方式开发大庄洞。他还解释说,2013年将与大庄洞原居民见面,成立特殊目的法人(SPC),公社将以50%以上的股份参与其中。此后,南旭说服居民说,只有李在明再次当选城南市市长,事业才能加快,同时提到了柳东奎被任命为社长的说法。

实际上,大庄洞开发事业就是按南旭和柳东奎所说进行的。李在明再次当选市长后,以民官联合的方式迅速进行了大庄洞开发,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以50%+1股的股份参与其中。柳东奎在选定民间事业者并正式开展事业的时期,担任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代理社长职务。该项目以排除回收民间超额利润条款等单方面有利于民间企业的方式进行。结果,南旭作为天火同人4号的实际所有者,获得了1000亿韩元左右的红利,柳东奎从火天大有方面得到了700亿韩元的承诺。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参与并实施事业设计,就很难发生这种事情。

一且在美国逗留的南旭今天回国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从2009年开始投入大庄洞开发的南旭被评价为了解大庄洞事件全貌的人物。正值火天大有大股东金万培的拘捕令被驳回等、能否查明真相令人怀疑之际。检察机关应该通过对南旭的彻底调查,找出对民间业者的特惠由谁决定、针对政、官、法律界的游说做到了什么程度、李在明知事的责任范围又是到哪里等核心疑惑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