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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易赚来、用如流水的钱……迅速掌握流向是查明真相的关键

轻易赚来、用如流水的钱……迅速掌握流向是查明真相的关键

Posted September. 28, 2021 07:21   

Updated September. 28, 2021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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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韩国住宅金融公社低估了受到特惠疑惑的大庄洞开发的事业风险。根据2018年住宅金融公社的“大庄地区审查文件”,如果在相关事业地提供公寓,3个月内可以轻松实现100%的销售率。以此为依据,公社保证提供担保,华川大裕资产管理得以从银行借贷了事业费。这与京畿道知事李在明的解释大相径庭。李在明解释说:“华川大裕获得巨额利益是承受风险的代价。”

住宅金融公社认为,在决定贷款担保时,即使出现20%的未销售率,也能获得收益。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事业的危险性。这种判断从大庄洞事业初期开始就不断被提出。在2015年城南城市开发公社进行的事业可行性研究劳务中,得出了销售性和事业可行性良好的结果。在对李在明知事“夸大大庄洞开发业绩”嫌疑的审判中,城南城市开发公社职员作证说:“2017年3月左右,大庄洞开发事业确实没有危险变数。”

他们一致认为危险性低,是因为采用了公共事业形式。住宅开发事业最困难的关口是确保土地。大庄洞工程以公共力量征用了民间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部分居民至今仍反驳说:“只得到了当时市价的半价。”如果是民间单独购买土地,就会因与居民的矛盾而使事业长期化或中断。

事实上,许可也是由共同事业者城南市负责。由于被称为“南板桥”的优越的地理条件,可以预测销售也不会有困难。也就是说,他们避开了土地、许可、销售等开发事业的三大危险。国民之党权银姬议员办公室获得的《城南城市开发公社设立意见征求案》显示,时任城南市市长李在明在2012年市议会报告中表示,大庄洞开发事业预计将获得3000亿韩元左右的收益。似乎主张,应该考虑到公共方式的高收益性而设立工程。

此次特惠疑惑的核心是,民间没有承担风险,在公共事业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李不明知事方面虽然主张“高风险”,但被查明的情况更像是“摸着底游泳”。大庄洞原住民之所以答应征用土地,是因为这是“公共”事业。也就是说,为了公益而牺牲了部分民间财产权。但结果是公家消除了危险,民间获得了利益。从事业公告到销售,必须一一查明披着公共外衣进行的所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