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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罪

Posted November. 28, 2017 08:44   

Updated November. 28, 20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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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也是人。废除堕胎罪!”“我的子宫属于我。”上个月15日在首尔市中心由“江南站10号出口”等女权主义团体举办的集会上,出现了这样的口号。参加者们身穿黑色服装,一边行进,一边大声宣传女性拥有怀孕、停止怀孕、生育的权利。

 ▷引发当天集会的,是此前保健福祉部预告立法的《医疗关系行政处理规则》修正案。根据这一修正案,医生一旦实施被规定为“不道德医疗行为”的流产手术,将加大对其处罚,最长可停止其资格12个月。集会主办方对把堕胎作为杀害婴儿的社会氛围感到愤怒。一直以来为遏制人口的政策而数十年来帮助非法堕胎的政府,在低生育率成为社会问题后,正在把堕胎争议化。

 ▷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35个成员国中,有29个国家,如果出于产妇的要求和存在社会或经济上的事由,允许堕胎。而韩国只在强奸等极其例外的事由得到认可时才允许流产。但是,据推测每年多达16.9万起(2010年数据)的堕胎中,合法流产术只有6%。要求废除堕胎罪的青瓦台“国民请愿”已经超过23万个,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曹国也表示,“国民和男人的责任完全不在,”事实上表达了修改的必要性。

 ▷死刑虽然在宪法和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自1997年以来一次也没有执行过。舆论一度朝着废除论倾斜,但每次一出现反人伦罪,都会出现呼吁有罪必罚的死刑执行论。虽然主张堕胎罪也应反映时代变化的废除论十分热烈,但是主张保留这一罪刑的论调也同样不可小觑。去年美国总统选举时还是共和党候选人的美国现总统特朗普,也曾承诺“将任命反对堕胎的联邦大法官。”他认为,相比女性的选择,对胎儿生命的尊重应更优先。虽然未必是因为堕胎问题,大选过后的调查中,白人新教信徒中有81%的人支持特朗普。堕胎在美国是区分进步与保守的重要争议,韩国则远比美国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