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国会伦理特委的决断和沈学凤的选择

Posted September. 17, 2015 07:03   

한국어

国会伦理特别委员会终于做了一件好久没做的事情。针对因涉嫌强奸保险设计师而接受检察机关调查的沈学凤议员,16日以全体一致通过了对他的除名处分。自第19届国会2012年5月成立以来,伦理特委终于洗脱了从未通过惩戒决议的不光彩声誉。这是国会自2011年5月通过开除康容硕议员的决议以后,时隔4年4个月再次通过惩戒决议。凑巧的是,这两名议员原本都是执政党籍的议员,但在引起争议后以脱党的无党派人士的身份接受了审查。

国会在发挥自净功能的宗旨下,于1991年成立了伦理特别委员会。但是,由于朝野政党都包庇自己人,或是常常因此引发政争,14年里提交的182件惩戒案中只有12件获得了通过。对前统合进步党李石基议员的抢沓审查就是其代表性的案例。由于在野党的不配合,从案件提交之后直到去年年底宪法法院作出解散政党的决定为止,李石基维持议员职务长达1年4个月之久。

不久前因不伦丑闻而在广播中被赶走的康容硕,当年就是由于不恰当的讲话而引发了问题。他对年轻的女大学生们说“要成为成功的播音员,就得豁得出去,”结果这一讲话发展成为对女性播音员的名誉毁损,引起了轩然大波。在除名草案表决之前,曾任国会议长的金炯旿议员引用圣经中“你们中间谁要是没有罪就扔石头吧”的话,扛起了“拯救康容硕”的大枪。由于同僚议员们的包庇,除名草案遭到了否决。

沈议员是有妇之夫,身为国会常任委员,却在大白天就把女性叫到饭店里做出了不恰当的勾当。其所作所为,比康容硕的罪行更加恶劣,因而很有可能成为宪政史上第一个因伦理问题被除名的议员。国会的伦理审查是一种政治裁决。可以将惩戒审查小委员会、全体会议、国会全体会议看成是司法审判的三审。遭受除名是一种耻辱,就算勉强过关也并不意味着挽回了面子。从减轻同僚议员们的苦心出发,自行辞去议员职务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即使沈议员自行辞职,因为距离明年4月国会选举已为时无多,不会举行补缺选举。



崔英勋 评论委员 tao4@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