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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社长夫人用车”将无法以公司费用处理

从明年开始,“社长夫人用车”将无法以公司费用处理

Posted August. 07, 201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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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业务车辆个人使用时将被征收税金。最近还亏损的企业,如果实现盈利,对于年度利润的最少20%征收法人税。政府在此次的《税法修改案》中,对近来受到指责的对大企业和业主的“税金特惠”制度进行了修改。”

到目前为止,韩国政府将业务用车辆的租赁费和油费、保险费、修理费、通行费等所有运营费都作为税法规定费用而减免税金。有人指出,经营者及其家属随意使用为了业务购入的昂贵的进口车,也是典型的逃税漏税行为。政府决定从明年开始,即使是办公用轿车(小型车,双轮车,货车除外),加入只有高管才能驾驶的汽车保险后,而且必须向税务局进行申报后才会承认该费用。另外,超过全体费用50%以上的部分,必须有运行记录等凭证数据才能进行费用处理。但贴着宣传企业或业主标志(可拆卸型除外)的车辆,对其费用100%认可。

以2013年为准,向国税厅申报的业务轿车总费用为8.5万亿韩元。企划财政部方面分析称,“如果减少因私人利用而带来的运营费用,每年将增加5500亿韩元的税金。”

政府还修改了转结亏损额扣除制度,如果是大企业,扣除限度定为该年度所得的80%。例如,在过去的10年间累计亏损额达1万亿韩元的企业,如果今年产生的盈余是1万亿韩元的话,按照原来的方式计算,盈亏全部抵消之后法人税为0韩元,但今后超过80%限度以上的2000亿韩元部分必须缴纳法人税。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则按现行制度,不适用新的减免幅度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大企业的研究开发(R&D)设备投资额的税额扣除率,从3%降低到1%。

企划财政部第一次官朱亨焕说,“通过此次税法修改,法人税年均将增加2400亿韩元”,“去年为17.3%的大企业实效税率今年可望上升0.1~0.2个百分点”。



世宗 金澈忠记者 tnf@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