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首任特别监察官也要监察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

首任特别监察官也要监察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

Posted March. 26, 2015 07:32   

한국어

朴槿惠总统在竞选期间有关引进特别监察官制度的承诺,在政权出台2年多后得以兑现。国会前天举行特别监察官候选人李锡秀(音)的的人事听证会,并通过了听证报告。由于朝野双方就候选人问题大打心理战,导致李锡秀在法律出台1年之后才得以上任。李锡秀特别监察官应该肩负起监督总统亲属亲信是否以权谋私、是否有接受人事请托等腐败行为的重大使命。

历任政权累次三番的总统亲信腐败动摇了国民对政府信任的基础。朴槿惠政府最近对腐败宣战,检察机关开始调查李明博政权时期曾任青瓦台首席秘书A某的腐败嫌疑,以特别监察官上任为契机,必须切断“前任腐败—下任被推上审判台—引发‘针对性调查’争议”——这一恶性循环的怪圈。

特别监察官为了获取举报信息和进行调查,将接受检察机关、警察和国税厅等廉政机关公务员的派遣,但由于没有被赋予强行调查权,所以令人担心特别监察官会成为稻草人一样的空架子。特别监察官如果想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但需要政府人力方面的支持,还需要保障其政治上的中立性和职务上的独立性。朴槿惠总统对特别监察官的支持十分重要。在听证会上提出的特别检察官和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室的业务重迭,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必要进行调整,以使特别监察官在调查总统亲属腐败时不会被挤到后面。该特别监察官必须像他所说的誓言那样,“绝不允许有禁区,绝不允许有禁忌”,必须恪守信念,对具有核心地位和实权的民政首席秘书的越权及非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监督的对象如今限定在总统的配偶和四代以内的亲属、青瓦台首席秘书级别以上,当初监督对象还包括国会议员、权力机关最高负责人和国务委员,但在通过法案时,国会议员们将议员和权力机关最高负责人以及国务委员一同从监督对象中排除,因为如果仅把国会议员排除,似乎面子上不好看。在这点上,朝野经常穿一条裤子。只为了监督数十人,建立特别监察官和多达30人的组织,是在浪费国民的税金。如今已有两项相关法案的修订案提交到了国会,必须借此机会修改法律,把监督对象扩大到青瓦台的一级公务员以上,以及权力机关的最高负责人、国务委员,并赋予特别监察官强行调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