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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汽车解雇153名是无效行为”—时隔5年后开启了复职之路

“双龙汽车解雇153名是无效行为”—时隔5年后开启了复职之路

Posted February. 08, 201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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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双龙汽车大量裁员事件以后,劳动者们主张解雇的非法性,进行了复职运动,而在5年后他们终于得到了回到工作岗位的机会。

对于2009年被解雇的153名劳动者以公司为对象提出的解雇无效诉讼上诉审,7日首尔高级法院民事2部(部长法官:赵海贤)宣判:“解雇属于无效,作为解雇期间中的部分工资,要给每名支付100万韩元。”该判决推翻了原告败诉的1审判决。如果该判决得到确定,2009年6月进行的裁员将会失去效应,劳动者们可以回到公司。

裁判部没有认可公司方面作为解雇依据提出的“财务危机”、“裁员规模的正当性”等。根据劳动基准法,裁员需要具备“经营上的紧急情况、公司方面试图避免裁员的努力、公正的解雇基准”等条件。

裁判部表示:“可以同意双龙汽车在2008年当时处于流动性危机的情况,但是不能认可财务危机的持续性”,认为没有满足“经营上的需要”这一条件。而且还表示:“虽然接受了自愿退休者申请,但是这不能认为是尽到了试图避免裁员的努力。”

尤其是对公司方面作为裁员理由提出的“财务健康性危机”,裁判部表示:“双汽车在会计帐簿上没有包括新车型的预期销售额,而且缩小了旧车型销售量”,这等于是确定了公司方面的会计造假。之前政治圈等一直提出了双龙汽车在2009年通过会计造假夸大亏损,让大规模裁员变得正当化的疑问。

劳动者的律师金泰旭主张:“会计造假事件已经被曝光,现在要追究金融监督院和负责会计的安镇会计法人、双龙汽车公司的责任。”金属工会双汽车分部长金德中表示:“想到24名同事(自杀或自然死亡的劳动者、家人),目前还不能高兴,但是认为他们的冤屈得到了一些解决。”双龙汽车方面表示不能接受这次判决,决定上告大法院。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有关人士担心地表示:“因为这次判决,有关裁员的社会矛盾会加剧,而且企业的人力灵活运用也将出现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