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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恐龙门户网站”的霸道只进行警告的未来部

对“恐龙门户网站”的霸道只进行警告的未来部

Posted October. 07, 2013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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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未来创造科学部通过“网络搜索服务制度改善研究班”提出的劝告案,真是怀疑到底有没有根除“恐龙门户网站”—“naver”的意志。媒体和市民社会再三指出了“naver”的“超级甲方”弊端,但是却没有正确地明示原因和解决方案,只提出了自律规制的要求。对国内搜索市场占有率74%的垄断企业“naver”,未来部在5月份组建研究班,与中小风险企业和搜索服务企业家等会面14次进行了讨论、听取了意见,却只是制定了这样的“白汤”对策。

真想知道在制定劝告案的时候到底考虑了多少消费者权益、有没有铲除“naver”霸道行为的遗志。政府如果是放手不管、让行业自己去调整的态度,何必花这么长的时间进行拖延?

劝告案中最显眼的地方是“网络门户网站要每年一次自发性地公开搜索原则”。为了防止“广告”和“搜索结果”混杂出现的混乱,要求对广告进行“广告标记”。但是只提出了原则,没有规定具体要怎么做的方针。欧洲联盟(EU)对谷歌(把没有交钱的信息安排在不利的位置)进行过有关反垄断法违反嫌疑的调查。与此相比,未来部的劝告案更像是“遵守也好,不遵守也罢”的要求。

“努力优先显示网络内容的原本”条款虽说是为了限制非法转发内容的博主、社区网站、知识问答等,但是因为只有“努力”这一要求,不知有没有具有实效性。与网络行业的共存方案也非常抽象、模糊。只是拿出了劝告案,劝告说在中小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及想法保护、技术服务合作和市场开辟几经营支援上制定合作方案并履行。

对于改正“naver”霸道行为的沸腾的舆论,当局的对策却是“纸老虎”,那么打造健康的网络生态界是非常遥远的事情。网络行业不能撤国内为垄断限制的例外。未来部不应该只拿出自律劝告案,而是应该制定能根除巨大恐龙“naver”不公正行为的具有根本性、实效性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