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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受到处罚时,被命令出售保险-证券-卡片社的持有部分

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受到处罚时,被命令出售保险-证券-卡片社的持有部分

Posted April. 16, 2013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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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推进着一项,当大企业集团(公司)将全部事物都强制性安排给某旗下企业或者以非法占有·背任罪遭到处罚时,要出售一切金融系列社的方案。事实上,政府带着大企业金融系列社的“系列分离命令权”,可以直接对公司支配构造“开刀”了。政府又为了压迫大企业集团解除循环出资,准备将已存的循环出资解除计划实行为义务化。

根据15日国会政务委员会的“关于金融公司支配构造的法律案审视委员会审视资料”来看,国会与政府决定将目前只在金融支柱公司与银行、储蓄银行实施的“大股东资格维持审视”扩张到保险、证券、卡片社等第二金融圈。

朝野尤其在最近五年推进着因违反了公平交易法、租税犯处罚法、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而受到惩役刑或罚金刑的股东,其所持的金融系列社股份超过10%的情况下就要将超出部分在六个月出售的方案。需要出售的股份中不光包含着总数,还包含特殊关系的股份。

虽然在去年为止即使被曝光将全部事物留给一个员工也很难被处罚,但是今年开始将会不同。由于更改了公平交易法,总裁单方面的股份一旦被揭发使用了不正当手段,即使没有明确的证据也将会对总裁给与处罚措施。

如果该项法律最终通过,总裁即使受到非法占有·背任罪或是逃税的指控相关金融系列社也要卖出相关股份。

据猜测,像三星这样以金融系列社为中心维持着循环出资构造的多数公司将在支配构造上遭受严重打击。

财经界与专家主张,这项法案实际上与“系列分离命令制”并没有其他异同,并且有违宪的嫌疑。系列分离命令制作为一种有权命令有“金产分离”或垄断嫌疑的公司进行系列社分离的制度,在去年大选过程中被讨论为朴槿惠总统经济民主化的公约,但终究因为“对经济全体影响过大”的理由而没被签署。

崇实大学教授(法学)全三铉指出:“通过别的法律对已经遭到处罚的总裁要求金融系列社的出售,将会变成在宪法上与禁止过剩的原则与不可侵害私有财产原则相悖的违宪法律”。

政府还计划全面禁止新规循环出资,并逐步解除已存循环出资,并义务公开相关计划与时期。这要比朴总统做出的不对已存循环出资动手的公约还要先行一步。公正委预测,要对具有循环出资的12个公司的所有已存循环出资进行解除的话将需要10兆7000亿韩元的资金。

公正委相关人员表示“将通过制造社会压力,营造使大企业逐渐取消已存循环出资的氛围。”



文炳基 weapp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