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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应承担慰安妇法律责任 拿出受害者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日应承担慰安妇法律责任 拿出受害者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Posted November. 02, 201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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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针对日本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国定期人权审查(UPR)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韩国、朝鲜、荷兰等国家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中谈到日本慰安妇问题。

共同社1日报导,韩国代表团要求日本“认识到其法律责任,拿出受害者能够接受的决解方案。”朝鲜和中国也谴责了日方,认为日方未拿出诚意。

荷兰代表团指出:“日本教科书不再使用‘日军性奴(military sex slave)’一词。”荷方追究日方,“日本是如何让他们的下一代清晰地认识到其历史的。”

荷兰使用“性奴”字句,而非“慰安妇”,有利于更深层次的理解日本强制动员慰安妇的事实。

日本代表团再次阐明了一贯“立场”,即“我们已认识到慰安妇问题的严重性。针对赔偿问题,我们已在旧金山和平条约,以及与对方国家的条约中解决。”

UPR会议引进于2008年,是围绕个别国家的人权问题而举行的会议。所有成员国应每四年接受一次审查。这是继200年,第二次对日本进行审查。

在当天的会议上,谴责日本的国家从2008年的5个增加为7个。中国曾在08年会议时提到慰安妇问题,但未对日本进行直接批判。而此次,中方也对日本进行了直接批判。

此外,日本死刑制度也受到各国谴责。英国和澳大利亚针对日本保留死刑制度表示担忧,并希望日方能像其他150个国家中断或废除死刑制度。日方回应称:“国民希望维持对重刑犯的死刑制度,因此立即废除有些不切实际。”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