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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公开韩日条约文件”

Posted October. 12, 201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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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审法院判决,日本政府要公开1965年韩日基本条约缔结时的文件。这一判决一旦敲定,由于在日本军慰安妇和独岛问题等韩日悬案上日本政府处于不利局面而拒绝公开的信息不得不被公开,因此会对韩日关系和过去史问题造成巨大的变化。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民事二部(法官:川申裕)11日称,日本外务省不公开韩日基本条约相关档属于不当行为,并且在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李龙秀(音)奶奶等11名韩国人和日本人提交的“数据公开拒绝处理”取消诉讼中宣判部分胜诉。日本政府可在两周内抗诉。

这一次诉讼是2005年韩国政府全面公开韩日基本条约的韩方资料后,自2006年以来接连提起的信息公开诉讼中的第三批,其诉讼对象为6万页数据中未公开的25%。

裁判部判决,日本政府以日后与朝鲜正常交涉时会处于不利局面;有损韩日信赖关系;韩日关系因独岛问题受到影响等理由拒绝公开的382个档中以全面公开212件、部分公开56件的形式公开占70%的268件。

这意味着日本法院命令日本政府公开像“潘多拉箱子”一样的档。至今以有损朝日关系而拒绝公开的档有154件,以韩日信赖关系为由拒绝公开的有58件、独岛相关档有39件等。

裁判部判决文称:“被告需要提出证据证明原告邀请的档作为条约档,制定30年以后公开会出现问题的主张。”

裁判部判决,文件中关于独岛问题的日方提案与见解、应对方针或韩方的提案与发言、三国见解等需要公开。不过,针对韩国国民有可能感觉受到日本政府的蔑视或自尊心受挫的档,裁判部允许不公开。

另外,外交通商部赵泰永发言人11日就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说:“外交档一般被公开,两国国民能更容易理解韩日国交正常化过程。”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