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点评】中国“官报之合唱”

Posted October. 15, 2010 08:20   

한국어

今年9月末,在首尔举行了韩中资深新闻工作者论坛。对于天安号爆沉事件,中国记者的发言几乎都与官报内容,如出一辙。中国记者异口同声的反复道,“目前为止,没有确实的证据显示是朝鲜所为。”一名代表中国的言论社干部照搬网上的奇谈。他说:“渔船打捞的韩国军在冷战时期埋的水雷,爆炸的可能性极高。”中国新闻工作者们的发言,与中国政府的方针,如出一辙。参加讨论的韩国的新闻工作者深切体会了社会主义国营舆论的局限性。

▷毛泽东的秘书共产党前干部、人民日报前社长、新华通讯前副社长等499名社会指导层人士,公开要求舆论出版自由。在中国反体制民主化运动家刘晓波被选定为诺贝尔和平奖得奖者之后,少数的知识分子传达着心声。他们在上传到海外网络的书函中写道,“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舆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但是,过去28年间,从未实行过。”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权力层内部意见相异。

▷2009年美国自由之家的舆论自由评估中,中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位居第37位(共40个国家),属“不自由国家”(最后一名是朝鲜,我国则位居第14位:“自由的国家”)。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之时,因政府施压,中国舆论2周以上都未做相关报导而使事态恶化。自从受到国际社会的责难之后,中国似乎有所改进。但是,今年年初围绕网络审查而展开的“谷歌风波”却表明,中国的言论管制依旧。

▷在限制舆论自由的社会,不可能进行创意性、批判性的思考。因此,有分析指出,虽然中国擅长造假和模仿,但是,很难拥有超越先进国家的革新技术。民主主义的标志是允许正确报导事实真相的舆论自由的存在。任何一个国家,若没有舆论自由,便很难持续繁荣。

评论员:金顺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