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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受贿律师申请律师事务所开业

Posted September. 07, 2010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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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院及律师行业人士通常被称为“法律界三轮”,指他们是引领司法领域发展的三个车轮。三轮中,只要一个出现问题,司法职能都会出现动摇。大法院院长李龙勋则对上述看法表示反对意见,认为应当构建以司法部为中心的“法律界一轮”结构。他强调指出,与调查记录相比,在法庭进行的阐述与提出的证据,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不能忽略律师的辩论活动。如果审判只由审判官和检察人员完成,就无法做到实实在在地为被告人找出真相、解除冤屈。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后,会收取相应的辩护费用。但是,律师与企业和商人不同,他们的最终目的不是创造经济利润。根据律师法,律师是“拥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具有公共性的法律专职人员”。在业务过程中,律师严禁隐瞒事实、进行虚假陈述。也就是说,律师需要具备公职性与道德性。

▷上个月光复节特别赦免时,有2名有违法记录的律师恢复了权利。H曾经在首尔刑事地方法院、首尔高等法院等主要法院担任审判官和大法院裁判研究员时期,收受了2500万韩元的贿赂。另外,曾经连续10年担任军队法务官职位的B律师则以审判官社交费为名,收取了2600万韩元的贿赂。两人曾经因此获得实刑与缓期执行宣判。因这两名律师申请了重新开业,首尔地方律师常任理事会昨日已要求他们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如果两位律师不接受相应建议,大韩律师协会可能会发送“否决”意见的信函。

▷两位律师曾被宣判“5年内禁止开业”,但是因为获得赦免,所以相应禁止条例也已被取消。但是,律师协会认为,应当考虑国民的看法。法律界人士通常认为,即使涉嫌受贿,也可以当律师挣钱。然而,从律师协会此次的决定中可以看出,协会有意杜绝相应的现象。只有建立起受贿可使法律界人士断送前途的意识,才可以守护司法界的权威与可信度。

评论员: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