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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KTV“现金折扣”现象或消失

Posted May. 07, 201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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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内将于早则今年下半期开始对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就30万韩元以上现金交易需开具现金发票的措施进行义务化。

6日,韩国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借助今年4月开始施行的专职现金发票义务化措施,取得了相关业种的现金发票开具额增加50%等重大成果。最近,为了追查出隐藏税源,向企划财政部提交了将娱乐场所添加到现金发票义务化对象等内容的公文。”

目前,国内施行开具现金发票义务化的业种有,夜总会、KTV、夜店、Cavare等。根据国税厅统计,上述业种的所得逃税漏税率(所有所得中未申报的所得比率)高达70~90%。虽然此资料是针对逃税嫌疑的业主为对象进行的税务调查结果,但分析到平均逃税率是40%,此比率则显得过高。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因为娱乐场所的现金发票义务化无需通过国会,早则可从今年下半期开始施行。”

据此,纳入现金发票义务化业种的娱乐场所,即使顾客未要求开具发票,只要现金交易额超出30万韩元,就需主动开具发票。如果顾客举报未开具发票的事实,可得到未开具金额20%(最高限额300万韩元)的奖金。若顾客顾忌身份曝光而不希望开具发票,则需向国税厅指定号码(010-000-1234)开具现金发票。

同时,被举报未开具发票的业主需缴纳未开具额50%的罚款。对此,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以现金支付为由提供折扣并被举报未开具发票时,缴纳罚款和漏税税款后,剩余利润寥寥无几。”

目前,韩国国内只对律师、医生等高收入专职和礼堂、葬礼所、房地产中介所等现金交易较多的业种施行了现金发票义务化。企划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既然已收到正式提议,将与国税厅进行商讨后决定是否修正施行令。”



张源宰 peacechao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