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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铲除腐败要从核心权力机构开始

Posted March. 09, 201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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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入执政第3年的李明博总统表示,要注意预防有关高层公务员和总统亲戚的公务员非法事件,如果发现的话要进行严惩。在历代政权中,很多权力型腐败事件和被成为“gate”的大型事件,都是在执政第3年发生的。因为这个时期是执政初期紧张感开始松懈、执政第1、2年洒下的腐败萌芽开始长出来的时期。甚至有时候这样的事件导致“跛脚鸭”现象提早到来,麻痹政权。

青瓦台上周末在以民政首席秘书官室为中心、由检察院、警察厅、监察院、国务总理室、公职纪纲有关人士参加的对策会议上,讨论了铲除腐败的方案。执政势力周围的权力型腐败当然要警惕,教育界腐败和地区社会的土著型腐败、6•2地方选举相关非法问题等各种公职腐败也不简单。检方会尽早召开检察长会议,制定强有力的调查计划。

首先担当司政的机构要从自己开始进行调查。铲除权力型腐败要从参加对策会议的青瓦台和检察院、警察厅、监察院等核心权力机关内部开始。请托本来就是聚集在掌握权力的地方。司政机关要有觉悟在调查其他机关公务员之前先从自己开刀。只有这样,对公职社会铲除腐败的活动才能得到国民的信赖。

政权交替后,对前任政权掌权人士的腐败调查如同规则似的反复不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司政机关没有着手调查现任总统和周边掌权政治家及高层公务员等“活着的当代权利”。只有在政权交替后说是要扫除“前任政权的灰尘”,开始轰轰烈烈的调查。因此司政机关甚至被称为是只扑向“已死亡权利”的鬣狗。在野党对检方调查执政党时期腐败事件的行为称作“政治报复”的原因,也是因为检方在他们掌权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李明博政府要成为打破这种恶性循环的第一个政权。如果要这样,首先要对自身政权更为严格,如果发现腐败就要惩一戒百。没有了包庇型调查、报复性调查等说法才能成为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光明正大的腐败调查,实现司政机关的先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