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侮辱外国人”被判处100万韩元的罚金

Posted November. 28, 2009 09:08   

한국어

法院宣判,因侮辱外国人而被起诉的30几岁韩国男性的罪名成立。

仁川支法富川支院刑事二部赵灿荣判官27日表示,以刑法上侮辱罪被起诉的公司员工朴某(31岁)被判处100万韩元罚金。裁决部表示:“鉴于当时情况,朴某厌恶特定宗教或外国人的言语对受害者造成了侮辱。”接着还表示:“检察厅是由于朴某辱骂受害者而予以起诉,我们也只针对这一点进行判定,至于言语中是否涉及种族歧视,并没有进行调查”,“鉴于朴某深刻反省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以缴纳罚金结束审判。”

法院负责人解释道:“此次案件和以往不同的是,侮辱罪受害者是外国人,我们也以一般侮辱罪起诉事件的基准做出了判定”,“若把它视为重要案件,将会以裁决部职权正式开庭审理。”检察厅负责人也忌讳进一步解释,并表示:“朴某侮辱性的言语侵害了受害者的名誉,因此以侮辱罪予以起诉。”

7月10日下午9点左右,在京畿富川市的市内公交车上,有一位圣公会大学校的印度籍研究教授(27岁)和一位韩国女性(29岁)用英语聊天,此时醉醺醺的朴某突然辱骂印度教授说:“肮脏的××臭死了,给我闭嘴。”而受到侮辱的印度教授立刻报警要求调查此事,并起诉了朴某,接到案件的检察厅也对其实行简易起诉。

所谓简易起诉是指,若被告犯罪情节较轻时,检察院要求法院不必开庭审理,而只是通过档审理判处罚金的形式。



黄金泉 kc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