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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堂暴力事件过段时间就分不清法律责任

议事堂暴力事件过段时间就分不清法律责任

Posted November. 06, 2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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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连发生的(国会暴力)事态已经超出了可以忍受的范围。以后要依法严重处分国会内暴力事件。”

首尔南部检察院有关人士在起诉6月份国会暴力事件中涉嫌破坏公用设施等的民主党议员文学振、民主劳动党李正熙的时候如是说。检查要追究的“严重法律责任”将在4个月后揭晓。首尔南部检察厅刑事6部(部长:裴城范)5日表示,在4日举行的公判中,各判处文议员300万韩元罚款、李议员100万韩元罚款。

检方表示其判决理由是:“文议员虽然使用了铁锤,但是只损坏了门环,同时也考虑到了他作为国会外交通商统一委员会所属议员,有法案审议权。” 对于参加外交通商统一委员会暴力事件的6名民主党工作者和辅佐团,则判处了8—1年的有期徒刑。

文议员涉嫌在去年12月18日国会外交通商统一委员会韩美自由贸易协议(FTA)批准同意案上呈过程中,委员长朴镇用秩序维持权禁止会议长进出后,用铁锤损坏了大门门环。李议员涉嫌将外交通商统一委员会委员们的名牌摔在地上进行损毁。

大国家党国会先进化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朱盛英,5日与本报通电话时表示:“这次检方的决定表现出了对国会暴力的宽容态度”,“根据我党所制定的国会暴力防止法案,国会内暴力要比一般刑事案件受到更严重的处分。从现行法来看这个判决也太轻了。” 当事人文议员表示:“有关暴力,对国民感到抱歉,但是在完全封闭法律审议权的当时是别无选择。”

但是也有意见称国会没有资格指责检方的决定。国会伦理特别委员会3月份召开惩戒/资格审查委员会,决定处罚文议员30天不能出席国会正式会议。但是实施这项决定的伦理特别委员会全体会议至今还未召开。有主张称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

伦理特别委员长李汉久在与本报通电话的时候表示:“7月份就任委员长后还一次也没有召开过会议。” 大国家党方面批评说:“在伦理特别委员会干事李春锡表示辞职意向后,民主党就没有响应会议召开要求。” 但是民主党李议员则反驳说:“很多大国家党议员们都被起诉到伦理委员会,因此大国家党也对会议的召开采取了消极的态度。”



金起显 刘德荣 kimkihy@donga.com fir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