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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个人破产制度的误用与滥用

Posted September. 22, 200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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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专门寻找并劝说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律师被称为Ambulance Chaser。韩国的律师多数会在办公室等待委托人前来委托办案,但像美国一样主动寻找委托人的律师正在增多。少数律师因在网上公开召集参与集体诉讼的委托人而引起了一场争议。近期,农渔村多了许多“从债务中解脱出来”、“严禁催促偿还债务”等横幅,这些都是律师事务所或者破产专业经纪人招揽委托人的宣传用语。

▷用借来的钱开始了买卖,但因经济不景气而连利息都还不上的个体营业户;银行贷款难以办理,但又不能去借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的农渔民;要还学费贷款,但又没有找到工作的青年失业者…事先调节个人债务的信用恢复制度是为这些人群而制定实施的。但是,破产经纪人却打着“向法院申请破产,即可百分百解除债务”的旗号,迷惑着债务人。

▷去年受理的14万4137件破产案件中,94.4%的申请人获得了破产宣告。如果破产宣告如此好办,申请个人破产会比信用恢复制度更有利于债务人。如此一来,经纪人提出的“利用法院的破产制度”的宣传标语极有说服力。实际上,申请个人破产的案件增长速度极为迅速。2004年,申请破产的总人数为1万2317名,去年则上涨到了11万8643名,而到今年8月为止,申请破产的人数也已经达到了7万4942人。

▷个人破产制度对于债务人或许会像是救世主,但对于债权人与地区经济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如果地区金融机构倒闭,受到经济损失的银行会提高贷款利率,按期偿还利息的用户就会随之受到影响。债务人道德的缺陷有可能会造成债权人不愿意提供贷款,此时,地区经济就会封闭。国家应当改善个人破产制度,使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前接受义务性的“事前咨询”。

评论员:朴永均 parky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