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家党媒体特别委员会(委员长郑炳鞠),15日确定了“振兴英特网服务及使用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定案”。其内容是禁止各网站修改言论提供的信息,如违反时应支付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以及利用信息通信网犯下侮辱罪时,将被判2年以下监禁或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董正民 ditto@donga.com
大国家党媒体特别委员会(委员长郑炳鞠),15日确定了“振兴英特网服务及使用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定案”。其内容是禁止各网站修改言论提供的信息,如违反时应支付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以及利用信息通信网犯下侮辱罪时,将被判2年以下监禁或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