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警察厅表示从今以后将对暴力集团等非法示威参与者和基础秩序违反者处于即决审判,警察厅正在编制具体方案。
警察厅厅长鱼淸秀在上个月11日召开的指挥官会议中,当着地方警察厅长们的面表示说:“我们要严格地阻止非法示威,这问题光靠警方的话很难解决,所以我希望检察院、大法院协助警方编制即决审判制度等方案。”并指示警方认真检讨积极活用即决审判制度的方案。
根据这些,警察厅正对即决审判者和行为编制着具体的基准。
即决审判是对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拘留等轻罪不进行正式裁判,只是通过简单裁判程序,虽然不会留下前科纪录,但是暴力示威参与者们将会受到拘留处分,一般会在监狱或警察厅拘留所扣留30天左右。
警察厅警卫科长张前佩说:“很可能我们太过于依赖司法体系,但是现在已经形成了‘非法示威应当受相应的处分’的议论。”
警察厅将在大规模示威现场设置Police Line,一旦越过那条线的示威参与者将全部被逮捕。
警察厅的这种方针是根据李明博总统的确立法秩序和严格执行法等要求而实行的。
但是人权实践市民联队事务局长吴昌益主张:“李明博政府强调确立法秩,很担心警察厅以功利主义的原则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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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惠升 fineda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