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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集团假名账户的资金来源都是“现金存入”

三星集团假名账户的资金来源都是“现金存入”

Posted February. 06, 2008 03:09   

检察厅5日确认,三星集团公司一位常务的假名账户中录入的10000亿韩元都是“现金”直接存入的。

特检组调查了三星200名常务的假名账户,并追踪了这些账户间的资金流动,最后发现这些资金的最先都是以现金的形势存入账户的。

而且这些假名账户开户都是由三星集团战略企划室主导的。

对此特检组将一面继续调查假名账户,一面展开拘捕相关人员,进行审问。

特检组怀疑,这些由现金构成的资本金,是三星集团故意转为了现金存入到这些常务的假名账户中,并以组织化的方式对资金进行管理。

特检组正在调查与合作公司进行的交易金;通过分析会计组成的资金现金化;会长的个人资金入账后通过股票增值等可能性。

对于特检组的李鹤洙战略企划室长和金仁宙三星战略企划室社长等核心人事,则通过充分的调查后才会发布拘捕调查令。

另一方面,特检组5日第3次拘捕了李武烈常务,也拘捕了三星生命的金鹤松理事、三星火灾金慕经理部长等7名职员并进行了调查。

对于三星火灾销毁证据事件,正在从三星火灾的金承彦理事和金慕部长那里,调查是否存在幕后主脑,调查清楚后才会进行处理。

根据特检法18条的规定,妨碍公务罪则判以5年以下的囚禁,根据刑法155条,销毁他人证据者则判以5年以下囚禁或7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崔瑀烈 dns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