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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费用收费标准将有据可查

Posted April. 11, 200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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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今年下半年(7~12月)开始,随意提高电话费、电费等公共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有大幅减少。

这是因为要提高公共费用,必须经过政府的成本核实程序,并由政府每年会对相关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检查,对费用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调查和监督。

财政经济部11日表示,将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公共费用计算标准”,并在下半年确定对个别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

财经部生活经济科长尹基相说:“在具体标准得到确定后,可以杜绝乱涨费用行为,并且还有可能下调价格。”

适用新标准的公共费用具体包括如下16项:基本电话费、公共电话费、市内座机话费、移动电话费、座机电话打手机的话费、电费、铁路客车票价、高速公路通行费、高速公路客车票价、长途公路客车票价、有线电视收视费、国内邮费、国际邮费、行政手续费、都市煤气批发价、自来水批发价。

如果出现这些公共费用上涨的情况,财经部计划把计算费用当时企业的成本价、预计销售额同实际销售额进行对比分析,如果差别较大,则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