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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为何接连打击韩国?

Posted April. 04, 200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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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政府决定针对支配国内金融机关的外国资本采取加强透明性的制度之后,英国经济日刊《金融时报》(FT)连日来正在对韩国政府进行猛烈抨击。

FT的攻击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银行的外国理事人数限制措施△参与经营为目的拥有5%以上股权就必须进行申报为主旨的“5%制度”。

该报曾在上月31日将5%制度称作是“精神分裂之举(schizophrenic)”,进行刻薄的指责之后,又在3日版报刊上主张说:“对试图限制银行的外国理事人数的韩国银行法修正案,欧盟(EU)计划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起诉。”

这两个制度都是已经在美国、英国等国家执行中的制度,但FT却对此说三道四。对此,政府认为FT醉翁之意不在酒。

▽对“银行理事人数限制”进行莫名其妙的批评=FT3日表示:“含有外国理事人数规制的韩国银行法修正案如果通过国会,将会违反WTO的规定”并报道说:“随着(韩国的)反外国人情绪助长以外国人为目标的不公正政策变动的忧虑不断提升,最终引发了EU的起诉动向。”

但是从前后的背景来看,FT的主张中存在过分之处。

韩国从去年11月开始讨论银行的理事人数限制。金融监督委员长尹增铉在FT的采访中表示:“有必要把国内银行的外国理事人数控制在半数以下。”

这是因为,外国人拥有的银行只着重家庭贷款,破坏了金融公司本质的功能和稳定性。但由于和WTO的金融相关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理事人数限制内容,因此这一方针不便以法制化的方式予以规定,只能通过惯例来落实。

这样的问题意识也扩散到了政治圈中,现在银行法修正案以议员立法的形式被提交到了国会。但是大体预测是该修正案很难被通过。

FT不仅对银行法修正案能否通过国会做出了既定事实化的报道,还大肆批评试图把这一措施作为惯例落实的做法。

并且还指责说:“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金监委要求收购第一银行的英国渣打银行(SCB)新理事会的一半是韩国人。”

但是英国也按照金融监督厅(FSA)的指示规定外国金融公司组成3名以上的理事会时其中国内人必须在1人以上。

美国更加严格,还具有居住地限制规定。即,银行的理事从选任1年之前开始就要在银行所在地的100英里以内范围内生活。

▽对“5%制度”进行刻薄的指责=FT在上月31日对韩国政府最近修正的5%制度谴责为“是经济民族主义,而且是苛刻的制度。”

5%制度的宗旨在于铲除外国资本在“单纯投资”的名义下为控制经营权对国内企业进行攻击性投资的行为。该制度规定。如果持股率超过5%,必须向金融监督当局申报持股目的。

实际从上月29日开始到本月2日为止,要求按照5%制度重新进行报告的结果,此前主张是“单纯投资”的Sovereign资产经营、Hermes Pensions 经营等外国籍基金管理公司在申报中把持股目的改为“参与经营”。

美国和日本也在实施类似制度,而英国则在实施“3%制度”,比韩国还要严格。尤其是韩国的制度要远比其他国家宽松,因此专家认为很难以苛刻来形容。

汉阳大学教授李尚彬(经营学)表示:“美国在报告以后,最长是在20天内禁止行使表决权,而韩国只不过是5天而已。”并称:“在资金组成内容上也同样,美国要把以后预定使用的资金也全都进行申报,但韩国并不是那样。”

反而是韩国的制度被指出因没有对虚假报告规定明确的处罚条款,不能发挥作为一个制度应有的作用。实际上,外国籍基金对资金筹措内容大都只简单记载为“公司原有资金”,而并未明确讲明资金来源。

▽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对于大部分先进国家正在实施的制度,FT针对韩国大肆展开攻击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金监委相关人士表示:“据推测,是为了替SCB和赫尔墨斯等对韩国进行投资的英国籍银行和基金‘抱不平’,而对韩国金融监督当局进行压迫。”

另外,其他的相关人士分析说:“似乎是那些一直把韩国看作是‘低一层次’国家的欧洲利害关系人发现韩国要加强相关规制,所以试图通过FT来阻止这一举措。”

金监委的方针是,对包括FT在内的欧洲媒体进行积极应对。为此,金监委计划要求FT在本周内登载澄清上月31日报道内容的文章。



高其呈 金善宇 koh@donga.com sublim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