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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制将被取消

Posted February. 03, 200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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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对户主制下达了“与《宪法》不一致”的判决。

宪法法院全员法庭(主审审判官金荣一)3日表示:“以父亲为中心来编制家的‘户主制’违反了规定在家族生活中保障个人尊严和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并对于汉城西部地方法院提出的违宪法律审判推荐事件表示“‘户主制’违宪”,并下达了“与《宪法》不一致”的判决。

成为违宪审判对象的条款是定义“户主”的《民法》第778条和规定“子女的入籍问题”的第781条第1项,以及规定“夫妻间的义务”的第826条第3项,而且9名审判官中有6名认为这些条款违宪。

因宪法法院的判决,“户主制”相关的法律条款的效力将只维持到修正《户籍法》为止,因此围绕“户主制”的争议事实上已经结束了。

法庭补充道:“如果判定‘户主制’的主要条款违宪,在公布、证明婚姻或领养等身份关系的记录上,将会出现重大的空白,因此直到新的法律出台为止,将认定现有的条款的效力。”

另外,审判官金荣一、权诚、金晓钟对于以传统文化为基础来定义户主的《民法》第778条提出了符合《宪法》的少数意见,而对于第781条和第826条第3项部分,则是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myzodan@donga.com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