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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确定对企业过去的财务欺诈事件2年后处理的方案

党政确定对企业过去的财务欺诈事件2年后处理的方案

Posted December. 27, 200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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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开放的我们党于27日就企业过去的财务欺诈问题,确定了今后2年内将其排除在证券集体诉讼对象之外的方案。

党政当天在国会举行了由政策委议长洪在馨主持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制定包含以上内容的证券集体诉讼法修正案。法制司法委员会所属议员、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官李宪宰、法务部长官金升圭、金融监督委员长尹增铉等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如果实行该修正案,财务欺诈问题将经过2年的暂缓期限,从2007年1月开始成为证券集体诉讼对象。

但一些法司委员反对这一方针,因此,在法案最后审议过程中将遭到阻碍。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