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得到在自己的职务前加上“国民”称号的人并不多。也许只有像“国民演员安圣基”和“国民歌手赵容弼”这样的人才能配得到这种称号。在一觉醒来不断有新的超人气明星诞生又随即消失的当今世界上,这两个人的人气数十年不变。喜欢他们的人群也没有男女老少之分。因为他们是以特有的执着和不断的自我完善来报答观众和听众。面对执著的“专业精神”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并感受到超越匠人的气度时,人们自然会同意“国民”这一修饰语。
▽ 前天,面临把现代集团经营权交给金刚高丽化学(KCC)名誉会长郑相永危机的现代电梯公司总裁玄贞恩开始了大反击。她要有偿增资1000万股,以此使郑会长所持有的股份“缩水”。这在兵法里可以说是“苦肉计”,对于棋手可以说是能够把死棋盘活的妙计。继“王子之乱”后叔父的“支援军”立马变成“占领军”等“兵变”接连发生,可以说比春秋战国时期各诸候间的争夺战还要变幻莫测。如果这是在法律和市场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动用任何手段都没有什么问题,但玄总裁却提出了“国民企业”一说,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担忧。
▽ 我们有着痛苦的“国民企业回忆”。“国民企业”的鼻祖是从前的起亚集团。由于股份平均分散在大多数的股东手里,而并非所有者的专门经营者负责经营,因此起亚被人们称为“国民企业”。1997年中期,当起亚的破产危机浮出水面时政府被“国民企业”这一名份所困住,无奈一直拖延处理期,最终迎来了金融危机。最后起亚转到现代汽车时债权团免去了超过7万亿韩元的债务。金融机关的不良资金用公用资金来填补,这无异于相当一部分由国民来承担。
▽ 现代集团在2000年5月之后得到了30~40万亿韩元的金融支援。而由于减资和减免债务等,小额股东与金融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达到了10万亿韩元以上。就像歌手的本职工作是唱歌、演员的本职工作是表演那样,企业之本应该是创造利润才是。企业提供国民经济所需的财富和就业机会,并创造工作岗位并尽纳税义务,这样才能算企业尽了应尽的事。而“国民企业”一词只有在这一基础上致力于提高国民自豪感时才可赋予的称号。随便花去国民“血税”的企业岂可自诩为“国民企业”?
评论员 千光岩 i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