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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朝野政应先坦白治资金问题

Posted October. 24, 2003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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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议员崔燉雄收受SK非法资金的事件应成为政治资金透明化的转折点。因此,朝野各方应进行坦白,并制定相关法律,以阻止“黑钱”再次流入政界。据说卢武铉总统将于周末依次与4党代表进行会晤。希望能够出台能够使国民满意的特别对策。

但是这种讨论绝不能走向其他莫名其妙的方向。在尚未坦白的情况下,先提出赦免主张是错误的。如果朝野想在一定限度上公开总统选举资金明细,并制定政治资金特别法,从而全体得到赦免,这种想法很难令人接受。

政界绝不能以这种方式欺骗国民。有人说希望对包含赦免内容的政治资金特别法与再信任问题一同进行国民投票,这又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事情。如果与再信任问题混为一谈,就会歪曲政治资金改革的宗旨,进而失去解决问题的大好机会。

另外,应从法律观点上分析是否存在赦免的可能性。如果赦免属于普通赦免,则必须得到国会同意。从建国到现在为止,共有过7次普通赦免,但大部分都是类似违反建筑法等情节轻微的犯罪。如果不是“内乱外患”之罪,只以普通罪名不能弹劾总统,所以有人指出,总统在任期内绝不能赦免与本人有关的不正之风疑惑。

在讨论赦免之前,应进行能够使国民信服的坦白。而且还应讨论把这一验证任务交给政治人的问题,这里包括特检在内的第三机关。同时也应推出能够实现政治的透明、廉洁的法律对策。

只要政界下决心,制定相关法律并非难事。就拿上月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政治关系法修改案而言,就包含划时代的内容。问题在于政界的认真反省及这次一定要改变的意志。至于能否赦免是在此以后应由国民做出判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