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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要求啟動包括第三國在內的“征用賠償裁決仲裁委員會”

日本要求啟動包括第三國在內的“征用賠償裁決仲裁委員會”

Posted May. 21, 2019 07:45   

Updated May. 21, 2019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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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就韓國大法院的強制征用賠償判決,向韓國政府要求召開仲裁委員會會議。韓國政府的方針是慎重考慮。

 日本外務省20日在題為《根據關於原朝鮮半島出身的勞動者問題的日韓請求權協定的仲裁請求》的報道資料中表示,“1月9日請求以請求權協定為基礎進行磋商,但過了4個多月,韓國政府沒有回應。”“認為通過以請求權協定為基礎的磋商無法解決問題,20日上午向韓國方面要求進行仲裁。”

 據悉,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秋葉剛男當天召見韓國駐日本大使南官杓,強烈要求韓國政府回應日方關於設立仲裁委員會的提議。

 1965年簽署的請求權協定明確規定了在韓日之間發生糾紛時有兩種解決辦法,壹是“通過外交渠道解決”,二是“不能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的糾紛,舉行包括第三國委員在內的仲裁委員會會議”。日本政府1月9日向韓國提議舉行政府間磋商,並表示“請在30天內(截止時間為2月8日)答復”。韓國政府沒有做出回答,於是日本在20天後提出了“召開仲裁委員會會議”的第二階段要求。但是雙方間沒有強制執行的規定,所以如果韓國政府不任命仲裁委員,不指定進行仲裁的第三國,仲裁委員會就不會能成立。

 韓國外交部表示:“(韓國)20日通過外交渠道接到了日本要求在根據請求權協定進行仲裁的外交公函”,“就日方的這壹舉措,考慮到各方面因素,將慎重考慮。”韓國外交當局在今年1月日本要求進行雙邊磋商時也表示“將周密討論”。如果韓國政府不答應召開仲裁委員會會議,日本政府還考慮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

 有分析認為,日本政府在很難取得實質性成果的情況下,仍按照請求權協定等程序進入下壹階段措施,這是考慮到國際輿論戰而采取的措施。這是為了向國內外告知,“日本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行動,但韓國卻無視這壹程序”。


韓基渽 record@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