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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民主主義黯然失色的“采訪封鎖”訓令,應立即廢除並道歉

令民主主義黯然失色的“采訪封鎖”訓令,應立即廢除並道歉

Posted November. 01, 2019 07:28   

Updated November. 01, 201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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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前天公開的《關於禁止公開刑事案件的規定》,簡直令人懷疑是否真的出自2019年的民主主義體制,具有時代錯誤性和反民主性。《規定》的主要內容是,從源頭上阻止采訪檢察機關正在調查的案件,限制曾發表有損涉案人員名譽的誤報的記者進入檢察機關辦公樓。其中,政府判定誤報與否並阻止媒體采訪的想法,在過去獨裁政權中也是史無前例的。

 根據新規定,檢察機關對正在調查的案件,除應對誤報外,不得發表公報,檢察官和調查官壹律不得與記者等媒體相關人員接觸。這等於是要求記者只能聽寫檢察機關告知的內容。如果按照規定,媒體的監督功能必然會癱瘓。即使檢察機關在密封的檢察廳辦公樓內對“活著的權力”的不正之風睜壹只眼閉壹只眼或進行偏向性調查,也將失去牽制的途徑。

檢察廳的調查負責人可以隨意判定誤報與否,並以此為根據阻止記者采訪,這種規定也是明確的有毒條款。如果檢察機關負責判斷標準模糊的誤報與否,很有可能給不利於檢察機關的報道打上誤報的烙印,從而阻止媒體的采訪,危險性更大。也不能排除該規定被試圖掩蓋真相的權力者或特定政派惡意利用的可能性。另外,檢察機關公布的調查結果在以後的審判中被查明並非事實的情況也不少,如果所有媒體在采訪被封鎖的情況下,只依靠檢察機關的單方面發布來撰寫報道,最後被判定是誤報,責任由誰來承擔?

 如果有必要對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和國民知情權進行壹定的限制,那麽就應該根據國會制定的法律進行,而不是法務部訓令。法務部的新規定與強調“與國民溝通”的現政府基調背道而馳。主要由法律家為主軸構成的法務部制定這樣的規定,可能會對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產生影響,這也十分令人擔憂。

 如此過激而且僵硬的采訪封鎖訓令被緊急炮制出來,可能是因為文在寅總統在上個月16日將法務部次官金五洙叫到青瓦臺,指示制定檢察改革案,並把期限定為10月底。文在寅總統應該立即廢除法務部規定,並向國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