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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廳發放33個國家通用“英文駕照”

Posted September. 16, 2019 07:34   

Updated September. 16, 2019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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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6日開始,韓國警察廳將發放在英國、澳大利亞等33個國家可以使用的英文駕駛證(照片)。警察廳15日表示,將在全國27個駕駛證考場發放無需經過特別程序就可以在當地駕駛的英文駕駛證。

此前,如果想在海外駕駛,在出國之前必須先辦理國際駕駛執照或出國後到韓國駐該國大使館另外領取駕駛執照的翻譯公證書。今後,只限於經過協議的33個國家,只要持有英文駕駛證,就可以在當地駕駛。

英文駕駛證在現有駕駛證背面用英文加入姓名、出生年月日、駕駛證號碼等駕駛證信息,方便在海外掌握駕駛證信息。不過,由於該駕駛證並不具有身份證的作用,因此為了確認身份必須持有護照。此外,不同國家使用英文駕駛證的時間、條件不同,具體內容需提前確認。

英文駕駛證在重新發放、更新駕照時,還可以在全國警察署信訪室申請。如果想申請英文執照,只需攜帶身份證和照片支付1萬韓元的手續費。英文駕照可以在新加坡等9個亞洲國家,瑞士、土耳其等8個歐洲國家,納米比亞、盧旺達等5個非洲國家使用。


韓聖熙記者 chef@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