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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都是打架長大的?傷口不易愈合

Posted February. 01, 2019 07:45   

Updated February. 01, 2019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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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都是打架長大的。”稍有不慎,這句話就會遭到學生家長的“壹頓亂棍”。在重視人權和安全的社會氛圍中,這也是不夠與時俱進的講言。可能會受到“妳是要美化暴力嗎?”的指責。上世紀90年代學生時代,記者就讀的學校裏和教室裏,畢定會有壹名“軀體比同齡人大出壹截的朋友A”。A某以“用刀切朋友橡皮”“休息時間打開菜盒搶食香腸”等行為,憑著力氣大霸淩班上同學。

記者準備了與A對決。制定了壹個月的計劃,練習了踢腿。當時,為了買6000元的高價雙節棍,靠在家裏打掃衛生,領到了零花錢。由於費用不足,買的是用細繩連接的2000韓元雙節棍。並不是模仿電影《馬粥街殘酷史》(2004年)。記者準備的時間更早。但院子裏養的狗咬斷了雙節棍的繩子。記者泄了氣,放棄了戰鬥。

雖然是充滿稚氣的回憶,但學到了很多東西。家裏的每個角落都不是自己變幹凈的。是因為母親經常動手擦拭。知道了便宜的東西都有原因,還有即使是未成年人,使用武器也會加重罪責。與班上同學實際動拳頭之後,才真正明白了真心道歉的方法和與吵架的朋友溝通的方法。

記者以類似的觀點關註了教育部上月30日公布的《校園暴力制度改善方案》。改善方案中包括,最早從3月開始,如果學校暴力加害學生履行校內服務等,學校生活記錄簿上就不會記載加害事實的內容。輕微的校園暴力可以不召開學校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學校可以自行結案。

提出改善方案的背景,是因為批評意見占了主流,認為現行的《學校暴力預防法》擴大了紛爭,減少了學校的教育功能。目前,只要班上的同學粗口罵“××”, 只要向學校暴力委舉報,學校暴力委員會就壹定會開會。在生活記錄簿上會記錄加害事實。輕微的爭吵也會成為記錄,因此學生家長們以“不利於考試”為由,以對方父母和學校為對象提起訴訟的事情比比皆是。

看到這次的改善方案,再次想起了“在打架中長大”的青少年期。記者認為,在處理爭執的過程中,加強讓孩子們自行協調和溝通矛盾的教育功能,是這次整改方案的核心。

但是在聽到校園暴力受害者們的故事時,記者開始反省自己“想法太過膚淺”。

“如果處罰力度減弱,可能會產生‘稍微做壹些也還行吧’的氛圍。想想看,我的孩子因為校園暴力受傷或者接受心理咨詢不能上學的情形吧。”最優先考慮的應該是受害者。恢復受害孩子很重要。修正案中沒有這種關懷。”

這是2011年因校園暴力而自殺的大邱中學生的母親在接受《東亞日報》采訪時所說的話。以這壹事件為契機,強化了加害者處罰的現行學校暴力預防法開始實施。無論是將教室裏瑣碎的爭吵視為成長過程的記者,還是提出降低對輕微暴力制裁的改善方案的教育當局,是否都忽視了“受害者立場”這壹最重要的部分?

哪怕是很小的暴力,如果不斷反復,就可能成為嚴重暴力的“種子”。如果修正案在現場實施比受害者更有利於“加害者”,學校暴力受害學生們就會受到更大的傷害。這就是為什麽在新學期開始之前,應該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上切實完善修訂案的原因。


金潤鍾 zoz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