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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偵探

Posted July. 11, 2018 08:25   

Updated July. 11, 2018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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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請幫助我可憐的靈魂吧!”這是1849年10月7日,被稱為“偵探小說之父”的愛德加·艾倫坡留下的臨終嘆息。著名偵探小說作家艾勒裏·昆恩表示:“事實上,艾倫坡設立了現代偵探小說的所有主要原則。”從歇洛克·福爾摩斯到《名偵探柯南》,很久以前,偵探就已成為大眾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再沒有比偵探這樣體現小說和現實的巨大差距了。我國沒有偵探(民間調查員)。《信用信息的利用和保護相關法律(信用信息保護法)》第40條規定,除信用信息公司以外,禁止調查“特定人的行蹤和聯系方式、除金融交易等商業交易以外的私生活”。連偵探這種話也不能說。取而代之的是服務中心、信用調查所、生活調查等企業。主要任務也不是像小說中的偵探那樣通過瀟灑的推理來解決案件。據說,相當多的是在捕捉配偶的不倫關系。有時還會利用偷拍、車輛定位儀等非法手段盜取情報,利用這些手段進行恐嚇和脅迫。

▷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36個成員國中,偵探沒有制度化的國家只有韓國。以“平克頓”為世界最初的私營偵探企業而聞名的美國,以及澳大利亞、英國等大部分國家以許可制進行運營。以1892年產生於大阪的“商業信用調查所”發端的日本,則例外地實行申報制。如果在私人偵探學院等機構接受兩周培訓,就可以成為偵探。目前約有6萬名偵探在活動。

▷在我國,自1999年以來,先後在國會7次提出用法律保障偵探的法案,但均未通過。理由是存在惡意利用信用信息侵害私生活的很大憂慮。警察廳、法務部、律師集團等的利害關系也發生了沖突。憲法裁判所昨天全體壹致裁定《信用信息保護法》第40條符合憲法,駁回了前任警察官提出的侵犯職業選擇自由的憲法訴訟。韓國國內多達5000~10000的“偵探”將為之嘆息。但是,確實存在從業人員不能斷絕侵犯私生活的爭議。


閔東龍 min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