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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车”(TADA)被判合法……需要开创共享经济与相生社会的智慧

“坐车”(TADA)被判合法……需要开创共享经济与相生社会的智慧

Posted February. 20, 2020 08:16   

Updated February. 20, 202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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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举行的“坐车”案一审中,法院对涉嫌违反《客运汽车运输事业法》而被起诉的索卡代表李在雄、VNC代表朴在旭(均为音译)和相关法人宣告无罪。“坐车”是一种利用智能手机应用软件,可以呼叫带有司机的11座面包车的服务。检方认为该服务是没有执照、实际上从事出租车运营的“非法呼叫出租车”,起诉了李在雄代表等,而“坐车”方面则反驳,属于“合法租车”经营,因此没有问题。虽然今后的最终判决还有待观察,但一审法院站在“坐车”方一边,作为第四次产业革命的重要一环——振兴共享经济的拐点,意义重大。

虽然根据此次法院的判决,“坐车”摘掉了非法的标签,但轿车共享服务要实现稳定,仍有任重道远。因为去年年底国会修改了《客运汽车运输事业法》,规定如果租车企业不是出于旅游目的就不能营业,甚至通过了相关常任委员会。这一法律规定如果想要从事共享轿车事业,必须支付社会贡献金,并另行获得平台经营者的特殊许可,因而也被人称为《“坐车”禁止法》。

技术变革带来的新服务的引入与现有制度的冲突,以及与依靠现有制度来维持生计的工人或经营者的冲突,这是在所有创新领域几乎都有发生的现象。即便如此,也不能将持反对立场的利害关系者视为未来产业的绊脚石或牺牲品。

此次法院的判决应该成为国内消费者可以方便使用美国、中国乃至东南亚国家实行的轿车共享服务的契机。另外,正如许多与移动(Mobility)相关的风险投资企业所希望的那样,共享经济应该在更加自由的制度氛围中得以搞活,并由此产生更多的新的工作岗位。

为此,政府在处理时首先要以全体国民的利益和未来产业的发展为根本。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相关运营商不再卷入法律争议,可以安心开展经营。同时,应尽快制定实质性对策,减少社会、经济脆弱阶层——出租车营业从业人员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