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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数字税”

Posted March. 24, 2018 08:14   

Updated March. 24, 2018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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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新设针对巨型互联网恐龙的“数字税”。这一政策针对全球销售额超过7.5亿欧元(约合9900亿韩元)、在欧洲赚取5000万欧元以上的谷歌、亚马逊、脸书等150家公司,将向它们在欧洲的销售额征收3%的税。其中大约一半是美国信息技术公司,有分析认为,这是欧盟对特朗普发动的“全球贸易战”的回击。

▷互联网上无国界。可以在任何地方与任何人做生意。个别国家也很难行使管制的权力。互联网恐龙已经钻了很大空子。把公司总部设在即使在欧洲内部也算税率很低的国家诸如爱尔兰和卢森堡,而在真正赚钱的地方则几乎不纳税。这一次,欧盟对这种“欺诈经营”进行了阻击。因为现行有关法人税的规定无法恰当反映互联网公司的性质,主张应该设立新税种也不无道理。

▷数字税的争议并不是遥远国度的事情。谷歌去年通过销售智能手机的应用软件,在韩国赚取了14600亿韩元。但是,谷歌韩国公司从未透露过其业绩,也没有披露过员工的确切人数。正因如此,人们才怀疑,谷歌把韩国的销售额转到亚洲总部所在的新加坡,以逃避交税。倘非如此,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委员长金尚祚表示:“我们用国民的税款打造了网络,(跨国互联网公司)不交一分钱,就卷走了所有数据。”

▷全球市场的局面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十年前,按市值计算,全球前20家公司中只有一家是互联网公司,现在已经增加到九个。不仅是欧盟,而且在全球各国,都在制订高强度的征税方案。但在此之前,要回顾一下,为什么全球恐龙会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气包”?随着规模的扩大,它们理应承担企业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