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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申请逮捕朴槿惠,是为了挽救组织而推给法院吗?

检察机关申请逮捕朴槿惠,是为了挽救组织而推给法院吗?

Posted March. 28, 2017 07:30   

Updated March. 28, 2017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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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昨天申请逮捕朴槿惠前总统。检察提请逮捕的理由,是朴槿惠收受企业贿赂嫌疑重大,并且在检察机关调查中否认大部分指控,有毁灭证据之虞。请求逮捕朴槿惠,也是与崔顺实、前青瓦台秘书室长金淇春、前总统政策协调首席秘书安钟范等共犯业已被捕的情况保持平衡,也是对哪怕是前任总统也在法律面前与他人平等的原则的确认。

人们能够理解,作为被由朴映秀领衔的特检调查团认为犯有受贿罪的嫌疑人,检察机关决定不予逮捕,会有很大的困难。但是,拘留调查一般是在嫌疑已经查明的前提下有毁灭证据或逃走之虞时实行。前总统逃走,只要有点常识就难以想象。检察机关认为,涉及重大嫌疑者如果否认嫌疑,就有毁灭证据之嫌。但是,从开始调查至今已过去良久,其他共犯也已被拘押在案,朴槿惠前总统也已离开青瓦台。就眼下而言,难以认为还有可毁灭的证据。

朴槿惠直到3月10日还是总统身份,因此没能进行强制搜查。当时虽然不无毁灭证据的担心,只是无法逮捕她。到现在又提出要进行逮捕调查,又是沿袭了检察机关对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被认为是事先处罚的老毛病。

确实,就民意而言,主张逮捕的人比主张不要逮捕的人更多。但是,逮捕与否并不是应该由民意来决定的事情。检察机关已经对朴槿惠进行了调查,已经提了问,也得到了答案。给前总统穿上囚衣绑上绳索,让她往来于拘留所和检察厅之间,除了能多进行几次调查外,目前对于调查而言根本不能带来实际收获。如果朴槿惠有罪,完全可以等到法院定完罪,收监后服刑就是。那才是正义的体现。逮捕是为了方便调查,与正义的体现无关。

检察机关先是在调查崔顺实干政事件时磨磨蹭蹭,眼下又为下届政府中组织的未来急得上火。也有人认为,检察总长金洙南是要看下届政府的眼色,而把是否逮捕朴槿惠交由法院来决定。法院此前已经下令把同谋犯逮捕,确实也难以拒绝逮捕朴槿惠。尽管如此,毕意朴槿惠犯下的不是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这样陷国家于存亡危难的大罪,希望法院能最大程度地慎重,把前总统的人身处理,推迟到判决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