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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一切调查的朴总统,宪法法院陈述是“最后的机会”

拒绝一切调查的朴总统,宪法法院陈述是“最后的机会”

Posted February. 21, 2017 07:07   

Updated February. 21, 20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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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昨天要求朴槿惠总统代理人团,在22日前明确朴总统是否出席朴总统弹劾审判的最终辩论。在第14次辩论日期中曾要求“24日举行总统最终辩论”的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针对朴总统方面要求推迟至3月 2∼3日,表示将视朴总统是否有意出席再作决定。

在朴总统出席的前提下,李贞美表示,“积极回答(宪法法院法官和国会起诉团的)提问,将会有所帮助。”她是在明确表示,朴总统将难以像经常在记者会上所看到的那样进行单方面陈述,并将在3月13日代理院长任期届满之前作出最终结论。

宪法法院没有完全接受朴总统方面提出的证人申请和证据调查。认为审理过程存在偏颇或强行进行的主张,根本没有说服力。虽然已多次给予机会,但总统方面的证人们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不出庭,有的干脆隐身不见。进一步延长国政空白是不可取的,全体国民应尊重宪法法院的裁决。

问题是,即便朴总统在出席宪法法院审理时,自顾自地说自己的话,而对审问不予作答,宪法法院也无计可施。从各方面情况来推测,朴总统对于追问“令人不舒服的事实”的问题,很有可能闭口不答。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出席莫尼卡·莱温斯基的大陪审时,曾在白宫内通过闭路电视进行不公开作证。克林顿也没有出席弹劾审理。

但是,与克林顿总统不同,朴总统不仅拒绝检察机关的调查,连特检的调查也拒绝回答。对于负责调查和起诉的机关的调查全然不理会,而在最后的辩论中单方面陈词,在弹劾审判中势必会发挥不利的作用。哪怕你是总统,但既然到了宪法法院,还是回答审问为妥。宪法法院应在合适的范围内接受总统方面的延期请求,并劝说朴总统在审问中作出回答。如有必要,可制订公开陈述、不公开审问的折衷方案。

特检的调查事实上已无望。总统如实坦露干政事件的始末、向国民谢罪的机会,只有几天后的最终辩论了。朴总统首先应就特检组公开的朴总统与崔顺实自去年4月18日至10月26日的570通电话、崔某逃往德国之后的短短50多天里仍有127次通话,坦率地说明其原因。以此来清除外界流传的“有预谋回国”“事先阴谋”论的责任,完全在于朴总统。对于“世越”号惨案时的行踪,朴总统作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国政最高负责人,希望她能仔细地说明其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