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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管理守则,改变国民年金支配结构

Posted June. 26, 2018 08:03   

Updated June. 26, 2018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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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从下个月起将实施机构投资者尽责管理守则,将通过积极行使股东权参与经营权。据悉,行使股东权的范围目前仍在讨论之中,但估计会利用管理层面谈、推荐外部董事、股东代表诉讼等方法。实施机构投资者尽责管理守则是文在寅总统的大选公约。由于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集中供活展开调查,政府正在双手勒紧企业改革的缰绳。

实施国民年金的尽责管理守责,是基于以下主张:积极参与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支配结构的透明性,最终提高股东价值。在韩国企业以“帝王式企业主经营者”居多的情况下,“企业主风险”比企业股票的实际价值更低,是问题意识的出发点。但是,也有不少人反驳说,机构投资者干涉经营,会损害企业的自律性。

即使考虑到积极的因素,考虑到国民年金的规模,也不能不考虑副作用。国民年金已经滚到630万亿韩元,是仅在国内股市就投资130万亿韩元的“恐龙级投资者”。拥有国民年金股份超过5%的上市公司就接近300家。人们提心,如果政府开始把这一国民年金视为驯服企业或重组支配构造的手段,最终会出现通过年金推动企业运转的“年金社会主义”的忧虑。

因此,共同民主党的智库民主研究所也指出,作为实施投资者尽责管理守则的前提条件,是加强国民年金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但现实情况如何呢? 国民年金最高决策机构——基金运营委员长是保健福利部部长。姑且不论专业性与否,是否遵守把个别投资决定交给基金运用本部的原则,这一点就值得质疑。而且,基金运用本部长的任命也是一天天拖延,已经连续11个月空缺。朴凌厚长官向大韩航空提议积极行使国民年金的股东权,引发介入经营权的争议,这一事件刚刚是上个月的事情。对KB国民银行的劳动理事投赞成票的,也是国民年金。

韩国政府提出,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实行投资管理守责,正在加紧实施。但是,他们却忽视了基金运用制度的独立。在福利部长官任命国民年金公团理事长的现行制度下,很难期待国民年金在政府的影响力下获得自由。要把基金运用委托给外部委托运营公司,或者为基金运用设立专门的法人等,寻找建立彻底保障自律性、独立性的基金运用方案。如果考虑到它们是国民宝贵的养老资金,就应该不是从企业、而是从国民养老金的支配结构开始着手治理。实施投资尽责管理守则是下一步的问题。